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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资阳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3 文章来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各县(区)文广旅局(文物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安岳石窟研究院,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资阳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规〔2025〕1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中“政策法规”栏查阅。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按照2023年7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网址:https://rst.sc.gov.cn//rst/gsgg/2023/7/25/bc915baf1c214c79a2627ad7ee9eeeaf.shtml)。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文广旅局复核受理等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专业按照相应的要求创建业绩档案。文物博物专业按照附件8《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推行使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 促进业绩成果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物办202614号)》创建业绩档案,其余专业均按附件7《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创建业绩档案。相关网址分别为:“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https://202.61.91.3/wbzc/,操作流程详见附件8)、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操作手册在该页面下载。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其中相关业绩材料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或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导出,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旅游行政等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从次日起算),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内容、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逐级审查。各县(区)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由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五)审核受理。评委会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由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报送至市文广旅局。

(六)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中级职称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七)审核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凡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八)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商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委托代为评审,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应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评审函,在系统申报时,选择“委托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审核确认。

(九)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文广旅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不再退回。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板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我的证书”栏目查询下载。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817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92018时;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101618时;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718时;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102918时。

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现场收件安排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112日—11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我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记入资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宣传,做好政策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宣传解读、政策引导、堵点疏通等,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发展。

六、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类别栏目准确选择申报专业(附件1)。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平评审基本条件中所列的三级演员,要求取得四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取得四级演员职称。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四)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五)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10楼1013室。联系人:周丽娜,电话:028—26526907。

(六)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监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6110548。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各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咨询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由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汇总情况统一咨询市文广旅局。

联系电话:

雁江区:028—25010676,安岳县:028-24536626

乐至县:028—23353073,临空经济区:028-25010287

高新区:028—26010186,市本级:028-2652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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