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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数据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6 文章来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各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人员范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注册地为我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委托评审。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数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若今年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数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县(区)人社部门数智工程专业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附件1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

三、申报评审流程

按工作安排,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职称系统,选择宜宾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密因提供涉密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

(四)复审数智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对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有误的,将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修改。

(五)纸质评审表报送。复审通过后,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逐级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用人单位汇总(附件2报送数智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

(六)组织评审。数智工程专业中评委按规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并召开评委会议。评委会议结束后,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职称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规范

1.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附件上传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相关材料由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均审核合格并盖章。

2.学历情况(从高中开始填写)。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需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

4.现职业技能等级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需提供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写到2026年7月,根据单位和专业技术能力变动分段填写。

6.奖惩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7.专业考试成绩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8.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相关要求,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所需年限的继续教育培训材料。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9.考核情况。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任现职前主要业绩成果。任现职称或职务以前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初次申报不用填写。

11.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任现职称或职务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涉密内容进行脱敏处理后上传。此项为必填项,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12.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13.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14.成果获奖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15.入选人才计划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16.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7.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2000字左右。

1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在公示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具体到推荐申报的专业),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19.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书面说明。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单位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1.委托评审函。

22.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破格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上传职称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在首页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并在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3.推荐审查意见。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五、纸质评审表装订要求

纸质评审表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报送2份,均应完整签章。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签章不齐、材料装订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16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16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31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19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27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个人尽早提交申报材料,各级单位尽快审核提交,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六)纸质评审表报送时间: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报送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宜宾市数据局517办公室

(七)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816论文论著需见刊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二)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另答辩费60元/人次);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申报资料审核通过人员提交纸质评审表后,按缴纳短信通知和缴费码缴纳评审费用。

(三)资格审核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取得时间起到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五)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831-7887216、0831-2330530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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