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市级相关部门、市直文广旅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详细内容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lzc.tsichuan.com/)查询。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网上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三)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复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00.
(三)资料报送。各县(市、区)材料由当地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后统一报送,市级各单位材料由本单位收集整理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在厅官方网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对各专业基本条件等予以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查询下载,认真学习领会,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记入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严格核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为严防学术不端等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六、注意事项
(一)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答辩要求。存在申报条件应答辩要求者应接受答辩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应参加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三)委托评审要求。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中级职称,由市文广旅系列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初级职称,及其他各县、市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当地评审。原则上各地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向市文广旅系列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委托评审流程申报。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至有关人社部门,由各地自行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四)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
地址:南充市北湖路83号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4楼406室,邮编:637000。
(五)咨询电话。
1. 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电话。
顺庆区:0817-2237942 高坪区:0817-3341006
嘉陵区:0817-3631117 阆中市:0817-6306670
南部县:0817-5522253 西充县:0817-4235903
仪陇县:0817-4869848 营山县:0817-5059681
蓬安县:0817-8609539
2.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817-2236140。
3.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8-86117759、15982396484。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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