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党建工作部,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市本级2025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数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区),对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
报评审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可向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范围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二)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人社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现有专技岗位数量×150%,实聘人数+未聘人数+本年度已推荐其他系列(专业)申报人数+本系列(专业)拟推荐申报人数≤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并如实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XX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四)有关政策。
1.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4)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3.取得工程系列非数智工程专业职称或计算机软考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数智工程专业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从事数智工程专业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数智工程专业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取得数智工程专业职称后,从事数智工程专业满1年以上的,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有关精神,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取得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破格申报的,参照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后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综合推荐材料和《2025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XX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件上传后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详见单位操作手册)。
(三)复核推荐。
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重新审核,待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巴中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五)专业素养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可不参加专业素养测评,直接参加答辩)。
1.初、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测试。
2.测试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
3.专业测试内容为申报专业所对应的大专业,即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等8个大专业之一。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答辩。
1.中、初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对所从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官方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审。
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八)结果公示。
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备案。
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并上传备案文件。
(十)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职称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在首页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职称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证明材料。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3000字左右。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取得的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现取得多个职称证书,均需提供。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高级技师(一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
8.论文论著。论文需提供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论著需提供完整的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以及负责编写的章节正文。未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9.年度考核材料。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加继续教育。需提供与申报年限(含2025年)相一致的学时证明材料。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6.巴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17.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推荐审查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三)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四)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附件1、2)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写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1.市本级:个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2.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仅限经开区内人员)—经开区党建工作部—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3.县(区)(需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委托评委会。文旅示范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11月10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24:00。
3.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24: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24:00。
5.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24:00。
6.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24:00。
7.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00。
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503室(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林黛,联系电话:0827-5280858。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巴中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材料审核,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并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属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统一集中上报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巴中经济开发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地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巴中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503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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