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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自然资源系列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7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代管)事业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自然资源系列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地质勘查、测绘和国土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市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地质勘查、测绘和国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申报条件及专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20235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具体内容登陆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cngy.gov.cn/)查询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416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5月15日23:59:59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6:00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自然资源系列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有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2023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第十二条。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学历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本次评审中级、初级职称开展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部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接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各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及申报评审自然资源系列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一并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7:00。

、注意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2025415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自然资源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打印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1.自然资源人事科:江婉余,3265072

2.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328591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0827。

3.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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